山东出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 全链条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
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,强化流程管理,提升审计质效,近日,省委审计办、省审计厅印发《省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流程》),全链条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,着力提高标准化水平。
《工作流程》分为审前准备、审计实施、审计报告、审计结果反馈、审计结果运用等5个阶段,涵盖从计划制定到成果运用等38个具体环节,既有审计项目的共性流程,又有经济责任审计的独有流程,同时列示了项目管理中的特殊情形,如调增、调减、终止、授权审计项目的工作程序。审前准备阶段明确了制定计划、配置资源、筹备组织、审计组建设等关键环节的有关要求;审计实施阶段规定了审计进点、审计公示、谈话了解、期间调度、编制审计取证和工作底稿、起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等重点环节的具体程序;审计报告阶段细化了审计报告、审计结果报告等各类结论性文书的审核审定流程;审计结果反馈阶段梳理了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议的准备、联络、议程到形成会议记录的全流程;审计结果运用阶段突出了督促整改、报送文书、成果开发、总结复盘等4个重要环节。
《工作流程》具有以下三个特点:一是突出统一性。将审计有关法律法规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章规定相互协调、相互衔接,同时融入了以往出台的项目进度管理办法、项目现场管理办法、审计结果文书复核审定规则等具体要求,做到与上述制度办法相互统一。二是突出全面性。全链条、全方位、系统化梳理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,适用于地方党政、部门单位、省属高校、省管企业等类别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,同时提出各市县可参照执行的工作要求。三是突出创新性。对审计法律法规及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未明确的事项,以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,如筹备组织、进点准备、中期调度、撤离现场、集中审理等,将惯常做法更具体表述,做到清晰明了、可操作性强。(信息来自省厅网站)